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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坂网络司令塔

穿越者說

愛迪生,美俄州人也。少即好格致,自習科學而為發明。創留聲機,實驗萬千次而製得電燈,生平發明逾二千種,誠發明家之榜樣也。 手機者,通電話以電波,免通信之線路,而可隨身帶之者也。乃Martin Cooper首創於民國62年。當是時,其重達二市斤,僅得通20分鐘之話也;而今日之手機,不但可攜於手、存於袋,且功用之多令人眼花繚亂,不僅為電話,更似微縮之電腦者矣。 人問曰:「若愛迪生之穿越,乃復活於民國一百數年,將視手機以何物?」 愛迪生已逝於民國20年,自未嘗見手機之物。而手機何者?不過電話之攜便者矣。愛氏在世時,非但知有電話,貝爾之電話且為其所改進,豈不知手機之用乎? 愛迪生之為近代之發明家,固不知今日之科學,亦可想像後繼者之成就。為發明者,須有想像、創新之能,方知何以創;而後須知科學,如此方能付諸實物。穿越之前,或不知手機為甚;而面見實物,則至多嘆於科技發展之速,不至怪其新奇也。何哉?愛氏於生時,設想手機之功非不能也,而只空想矣。感其嘆者,知其用而不知其理也;怪其奇者,不知其用,以為神聖也。不知理,固弗能製之,亦能用之,且既穿越至今,學今日之科學亦易也。 愛氏好格物鑽研,不厭於試而不恥於學。便不知用法,看說明書即知矣,何須奇怪哉?縱觀手機用戶,上及古稀老人,下至垂髫幼童,其智不及愛迪生,而用之無虞,況乎愛氏之善學者哉? 然愛氏之穿越,或亦有所怪者。手機固為器,而示道之變者。愛氏必嘆於世道之不古矣。 道之變,在讀書者。愛氏之時,書籍多傳以德、授以學,而讀者眾也。於彼時,候車室內、公園樹下,多靜讀者;至若手機之智能益甚,通電話者、發短信者、玩遊戲者、刷微博者亦眾矣,唯讀書者鮮有之。彼論壇微博者,固可以其為廣義之書籍,其讀者亦可以為廣義之讀者;然書何以存?傳道也,授知也。古人云:「文以載道。」今日之書籍,且多譁眾取寵,以得暢銷者,而不顧於道也,遑論論壇微博者乎! 道之變,在公私之德者。公德者,愛氏之時,餐館內、火車上,多紳士,未有高聲講話以煩擾他人者;今日則多用手機而弗顧旁人也。私德者,古時天倫之樂,子孫繞膝,亦不存矣。何哉?皆看手機去也。 愛氏或嘆曰:「手機之過大於其功也。」然手機者器也,是過是功者,實決於使用之人也。若困於荒山野嶺,手機豈不正救人之命乎?世風之下者,其真手機之過耶?其真不知手機之用也。用之以正道,則手機有功無過;用之以奸邪,則有過而無功者矣。

自由軟件與社會道德

先吧主創業未半而中道叛變,今已是果粉矣。或有人欲責叛主義者,然何以自軟忠士多失志而投微、果,此誠自由社群之大事大患,不可不察也。 遙想三年前,先吧主論自由、開源與我等,何等堅信,今卻蘋果以為善者。固有所謂不忠,然強令忠者本即不自由矣,又豈可忠焉? 軟件固工具,亦映社會之風也。自由軟件者,為公者也;專有軟件者,為私者也。為公者誠善至,為私者亦無可盡除。如共產者,自以為為公,掃蕩一切私有制;然文革後,滿目蕭然,則又思私,且變本加厲者矣。不求他人公,而求己不私也。於軟件亦如此。專有者有其權,載於法,無可剝奪;而若人人皆自由其軟件、其思想,則天下軟件自由矣,何須剿滅專有哉。 夫自由軟件,光榮也,非資本也。其實公益慈善之類,技術或落伍、思想定進步。世上為公者誠少數,而進步之源也,無則社會坍塌矣。吾等雖常人,非仁人亦非惡人,然人性本善,當有為善者,雖不能仿,且讚許之,有為惡者,雖不能逮懲,且鄙夷之。若與爾自由而痛罵、竊爾隱私而讚譽,豈非不識好歹者焉?先吧主固用蘋果,亦知自由之貴;而有GNU/Linux用戶,盡伸手群嘲之能事,以為自由即無法無天,遇專有軟件反知禮儀,此等人誠社會悲哀、無可救藥者矣。嗚呼!或吾即此等人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