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迪生,美俄州人也。少即好格致,自習科學而為發明。創留聲機,實驗萬千次而製得電燈,生平發明逾二千種,誠發明家之榜樣也。
手機者,通電話以電波,免通信之線路,而可隨身帶之者也。乃Martin Cooper首創於民國62年。當是時,其重達二市斤,僅得通20分鐘之話也;而今日之手機,不但可攜於手、存於袋,且功用之多令人眼花繚亂,不僅為電話,更似微縮之電腦者矣。
人問曰:「若愛迪生之穿越,乃復活於民國一百數年,將視手機以何物?」
愛迪生已逝於民國20年,自未嘗見手機之物。而手機何者?不過電話之攜便者矣。愛氏在世時,非但知有電話,貝爾之電話且為其所改進,豈不知手機之用乎?
愛迪生之為近代之發明家,固不知今日之科學,亦可想像後繼者之成就。為發明者,須有想像、創新之能,方知何以創;而後須知科學,如此方能付諸實物。穿越之前,或不知手機為甚;而面見實物,則至多嘆於科技發展之速,不至怪其新奇也。何哉?愛氏於生時,設想手機之功非不能也,而只空想矣。感其嘆者,知其用而不知其理也;怪其奇者,不知其用,以為神聖也。不知理,固弗能製之,亦能用之,且既穿越至今,學今日之科學亦易也。
愛氏好格物鑽研,不厭於試而不恥於學。便不知用法,看說明書即知矣,何須奇怪哉?縱觀手機用戶,上及古稀老人,下至垂髫幼童,其智不及愛迪生,而用之無虞,況乎愛氏之善學者哉?
然愛氏之穿越,或亦有所怪者。手機固為器,而示道之變者。愛氏必嘆於世道之不古矣。
道之變,在讀書者。愛氏之時,書籍多傳以德、授以學,而讀者眾也。於彼時,候車室內、公園樹下,多靜讀者;至若手機之智能益甚,通電話者、發短信者、玩遊戲者、刷微博者亦眾矣,唯讀書者鮮有之。彼論壇微博者,固可以其為廣義之書籍,其讀者亦可以為廣義之讀者;然書何以存?傳道也,授知也。古人云:「文以載道。」今日之書籍,且多譁眾取寵,以得暢銷者,而不顧於道也,遑論論壇微博者乎!
道之變,在公私之德者。公德者,愛氏之時,餐館內、火車上,多紳士,未有高聲講話以煩擾他人者;今日則多用手機而弗顧旁人也。私德者,古時天倫之樂,子孫繞膝,亦不存矣。何哉?皆看手機去也。
愛氏或嘆曰:「手機之過大於其功也。」然手機者器也,是過是功者,實決於使用之人也。若困於荒山野嶺,手機豈不正救人之命乎?世風之下者,其真手機之過耶?其真不知手機之用也。用之以正道,則手機有功無過;用之以奸邪,則有過而無功者矣。